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咨询医保药品报销问题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小孩(未成年)已参加居民医保,因确诊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需要长期注射珍怡重组人生长激素(冻干)2.0mg(5IU)。经查此药已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并按乙类支付,但在医院门诊缴费时,医保统筹支付显示为0。因此我咨询一下珍怡重组人生长激素(冻干)2.0mg(5IU)居民医保报销结算方式、报销比例等相关医保政策。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0-09-07 |
回复时间: | 2020-09-09 |
回复内容: | 您好,你的信件已收到,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经核对确认,该药品在医保药品目录内,未成年参保人员使用按90%纳入医保范围,可正常使用; 2、电话沟通后,核实医保报销比例正常,未成年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内费用200-1500之间的部分按40%结算(二三级医疗机构)。 欢迎继续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回复单位: | 市医保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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