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调整医保政策,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
发布日期:2020-02-11 |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带来的影响,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发展,根据市政府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意见,我市继续降低用人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涉及用人单位7.8万家,参保人数136万人,每月预计为企业减负约3000万元。同时,对疫情期间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参保缴费的人员,自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手续的,视同连续参保缴费,因疫情影响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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