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确保“零自付” 强化医疗保障合力抗疫
发布日期:2020-02-18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社保中心迅速响应,迅速行动,立足本职,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全力开展救治保障。一方面,将诊疗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保证患者“零”自付。另一方面通过为医院预付资金,加快医疗费用月结算等实际措施,确保患者不因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一是保病人,“零”自付,全力救治病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费用单列结算。结算时根据定点收支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明细情况,将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参保甲类目录全部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二是保医院,预付医保资金减轻垫付压力。对集中收支的医院,市社保中心预付资金给相关医院减轻医院的垫付压力。市社保中心、武进区社保中心于1月24日分别向常州第三人民医院预拨医保资金500万元和100万元用于救治确诊或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后期又追加预付50万。截止目前,共向第三人民医院预付650万元医保资金用于新冠肺炎救治。针对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向市本级行政区属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4家医院预拨了380万元医保资金。同时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向其行政区属开设发热门诊的其他14家医院合计预付了2470万元医保资金。截止目前常州市合计向34家定点收治医院以及开设发热门诊医院预付了3500万元防疫资金。三是保待遇,加快结算,提前支付。市社保中心克服疫情危险,加快月结算流程,提前一个星期向1461家单位,支付了36909万元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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