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
发布日期:2020-02-10 |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助力脱贫攻坚战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问题。根据国家和省一系列工作要求。近日,常州医疗保障局金坛分局在充分调研和征求社会各阶意见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同意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标准。 一是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5元。 二是提大病保险补偿比例: 1.普通参保群体:20000(含)元至 100000 元补偿标准为 60%;100000 元(含)至 200000 元补偿标准为 65%;200000 元 (含)以上部分补偿标准为 70%。 2.城乡困难群体:20000 元以内补偿标准为 60%;20000 元(含)至 100000 元补偿标准为 65%;100000 元(含)至 200000 元补偿标准为 70%;200000 元(含)以上部分补偿标准为 75%。 三是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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