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启动“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 |
发布日期:2020-04-08 |
4月7日下午,常州市医疗保障局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宣传月活动。全市各地区医疗保障(分)局、各级经办机构及市稽查支队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局要求,并结合当前疫情控制形势,就全市集中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布置。 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维护基金安全是维护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必然要求。目前,虽然我市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兄弟城市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各地区要站在全市“一盘棋”的高度,严格按照市局部署,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创新方式,精心组织好2020年集中宣传月活动。要积极探索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升,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在全社会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共识,守护老百姓的“救命钱”。 欢迎您的参与,让我们一起守护基金安全。若您在就医购药过程中,发现有欺诈骗保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519-85686530
相关政策链接: 宣传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宣传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待遇规定; (二)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政策; (四)违法违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宣传形式 围绕宣传主题,把握疫情防控形势,采取以媒体宣传为主,定点投放资料、网上培训、信用承诺等为辅的多种方式。 (一)开设网上专栏。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和已有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题栏目,公开发布国家、省和我市基金监管举报奖励办法、举报线索处理办法、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典型案例以及各种举报渠道等,加强内容重点解读。同时,及时发布宣传月期间相关活动信息。 (二)开展线上培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探索线上培训方式,录制解读医疗保障政策、以案说法普及监管法律法规等视频,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培训。 (三)组织各类宣传。一是采取邀请报刊、电台、电视台组织专版、制作专辑等形式进行宣传,加强与媒体的有效沟通,注意掌握和化解舆情风险,引导良性互动。二是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如常州网、中吴网、化龙巷等)合作,制作动画、小视频等进行宣传,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信息接收需求。三是利用户外公益宣传平台,如高速公路、市内高架、楼宇大屏等展板,进行简单醒目的宣传,深化宣传效果。四是借助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显示屏上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范围。五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现场宣传。 (四)制发宣传资料。编制一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需要的海报、折页、小册子等宣传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柜台、医保经办机构对外服务窗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发放。其中,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宣传内容侧重于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以及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等;针对参保人员,宣传内容侧重于医疗保障待遇政策、享受办法、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以及举报奖励办法等。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地区逐步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热心医保事业的人员吸纳进社会监督员队伍,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两定机构及参保人,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监督。 (六)开展信用承诺。要加强与当地医药行业协会的联系,鼓励并促进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师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制定自律公约。联合行业协会共同组织开展网上倡议活动,签署医保医师、医保药师防范欺诈骗保诚信自律承诺书,促进行业自律,推进源头规范。 (七)公布举报渠道。宣传月期间,市医保局将向社会公布统一的举报电话,各地区也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并保证畅通,切实规范举报线索办理和反馈工作流程,及时落实基金监管举报奖励措施,根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员实行“快奖”“重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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