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进区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对象核定和待遇落实工作,切实为救助对象提供托底保障,全年累计完成医疗救助基金筹资2885.87万元,免费补贴1479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救助门诊及住院患者人次123287人次,救助人员12460人,救助资金支出合计2809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人次24640次,救助支出566万元。受助患者人均享受医疗救助金额3500余元。
与往年相比,2019年全区医疗救助呈现三方面变化:一是救助对象范围有新增加,受益群体进一步扩大。为避免突发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经济原因不能获得有效治疗,或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武进区2019年开始改造申报信息系统,将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得到及时救助,并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其享有基本医疗权益。二是救助对象核定频次加快,救助及时性进一步彰显。2019年,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对象核定工作,保障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及时救助,医疗救助对象申报、核定、移交频次进一步加快,及时做到申报、核定和报送入库当天完成,核定人员入库后当月发生医疗费用的也可及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三是救助待遇有新提高,结算便利性进一步增强。2019年起,按市级统筹要求武进区调整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设定,扩大医疗救助合规医疗费用目录范围,提高困难群众大病保险部分分段支付比例10个百分点,患者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继续提高,个人自负费用明显下降,进一步突显了医疗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同时随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的推进,目前全区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已纳入医疗救助定点单位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患者在本地定点医疗单位和南京、上海等异地联网结算定点机构就医,均可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避免了患者垫付医疗费用带来经济压力。
下一步,武进区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资金筹集力度,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加强医保监管,不断强化医疗救助保障功能,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和保障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