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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两病”门诊用药新政策:最高可报销50%
发布日期:2020-05-06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出台了《关于明确常州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患有“两病”的城乡居民在门诊用药最高可报销50%。《通知》中明确了“两病”门诊用药新政策的保障对象、保障水平、用药范围以及评估流程。

首先明确保障对象。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经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评估符合“两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可按规定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其次明确保障水平。将符合条件的“两病”参保患者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全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并增加门诊慢性病药费补助。门诊慢性病药费补助标准为: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在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就医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在最高限额800元以内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其中,同时患有上述两种疾病的参保患者,合规药品费用最高限额提高至1200元。

再次明确用药范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慢性病药费补助范围与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药费补助范围(西药和中成药部分)保持一致。

最后明确评估流程。已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医保“两病”患者,可直接向本人的家庭医生申请享受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未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医保“两病”患者,先申请签约家庭医生,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后,再向签约家庭医生提出申请。

此外,对2019年12月期间处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期内且符合条件的“居民两病”参保人员,2020年度合规药品费用最高限额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00元。

 

主办单位: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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