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近日,溧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工作”推进会,3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1家定点药店参加了会议,会议就进一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首先观看了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就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做了明确。会议要求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根据《关于转发<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源头治理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溧医保发〔2020〕20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作出具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成立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要抓住重点,确保自查自纠出成效,要求以2018年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医保结算数据为基础,对照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及时整改,按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报告,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格式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发现问题的及时退回违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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