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公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发布日期:2020-09-08

根据《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20〕17号)文件规定,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一、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常州经开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老年居民”670元人、“非从业居民”850元人、“未成年居民”320元人、“高校大学生”20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分别为1030元/人、850元/人、940元/人、1060元/人。

二、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2年过渡到位的工作要求,2021年度溧阳市、金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580元/人、“非从业居民”580元人、“未成年居民”360元/人、“高校大学生”20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分别为1040元/人、1040元/人、90元/人、1060元/人。

 

主办单位: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7层

电话:0519-1239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