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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召开基金区域总控下DRGs 费率调节法专家论证会
发布日期:2020-12-3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精神,落实省DRG试点工作,确保我市基金区域总控下DRGs费率调节法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2020年12月30日下午,市医保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常州市基金区域总控下DRGs费率调节法专家论证会,特邀国家DRG专家崔斌、王丽莉、魏小雷等5人参与论证,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王昊昀,市医保局副局长吴震宇,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市医保中心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论证会。

会上,首先进行了我市DRGs操作系统演示、基金区域总控下DRGs费率调节法方案介绍、我市DRGs试运行结果介绍; 随后,各位专家从信息化系统建设、DRG分组及效能、DRG付费结算方案、配套质控和监管措施、协商谈判机制与医疗机构应对等5个维度对常州DRG付费试点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一致认为目前常州市已具备了在试点医疗机构正式开展DRG付费结算的充分条件。同时,专家建议医保经办机构在正式结算初期应注意对各DRG运行指标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后续的试点中进一步完善方案,总结经验。

省医保局王昊昀副处长充分肯定常州市DRG试点工作,能够严格执行国家CHS-DRG标准,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建立医保与医院协商谈判机制,抓住时间节点高标准推进DRG改革,为DRGs付费正式上线奠定了基石。市医保局副局长吴震宇表示,此次DRGs付费论证顺利通过,预示着我市医保支付制度迈入“DRGs时代”。医保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进一步协同联动、综合管理,全力打造DRGs付费“常州样板”,形成DRGs付费“常州模式”,为全省DRGs付费提供“江苏方案”贡献常州力量。

下一步,将完善我市DRGs付费正式上线准备工作,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DRG运行指标做好实时监测调整并进一步完善DRGs付费方案,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有序推进DRGs付费工作顺利开展,奋力谱写常州民生工程医保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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