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门诊统筹待遇变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02-01 |
2021年1月1日,我市在大市范围内实行了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实现了四个结算区(市本级、溧阳、金坛、武进)的“六统一”。老百姓关心的门诊待遇有哪些变化呢? 一、降低了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 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500元降到1200元。 二、提高了普通门诊统筹合规费用的最高限额 普通门诊的支付上限由原来的在职职工3500元上调为4000元;退休职工4500元上调为50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5500元上调为6000元。 三、调整了转诊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 在市级统筹之前,门诊支付比例仅为两种,首诊机构70%,二三级医疗机构50%。市级统筹后,首诊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0%保持不变,将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调整为60%。 四、忘记办理转诊手续,普通门诊统筹也能享受 2021年之前,对于未经首诊机构转诊的情况(除专科门诊、急诊抢救外),无法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政策调整后,对于此类情况也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具体为: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40%。 五、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更加人性化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依旧延续起付标准6000元,限额10万元的标准,支付比例50%。其中,对于未办理转诊手续的特殊情况同样采用降比例的政策,也就是支付比例40%。 六、合理整合门诊待遇 新政策实施后,将原门诊特定诊疗项目[体外冲击碎石、高压氧治疗、经血管介入诊疗、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磁共振扫描(MRI)、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纳入普通门诊统筹项目,不再单独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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