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修订《意外伤害类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知情承诺书》 |
发布日期:2021-09-06 |
发生交通事故能不能在医院直接刷医保卡?为什么有的人可以用?有的人不可以用? 近日,市医保中心对《常州市意外伤害类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知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进行修订。 自2016年起,市医保中心一直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关于常州市市本级意外伤害类医疗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通知》(常社险管〔2016〕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意外伤害类医疗费用医保结算的管理工作。参保人发生意外在医院就诊时,需书面承诺意外伤害发生情况,提供明确本人责任或第三人逃逸等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市医保中心从2020年起专门成立意外伤害调查小组,对医院上传结算的意外伤害可疑病例进行调查,截至目前已完成1332个病例的调查。发现26例违规刷卡情形,共计追回医保基金52.77万元。在实际经办中我们发现原版承诺书已不能满足现有工作要求,所以从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操作流程、保障参保人权益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角度出发,市医保中心完成了对承诺书的修订。 此次修订不仅参考既往发现的典型疑难案例,而且征求了多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反馈意见。修订后的承诺书丰富细化了涉及交通事故、第三方责任以及工伤等不同意外伤害情形的注意事项,较以往更详细地指导了参保人如何规范填写意外伤害的发生经过,以便定点医疗机构及医保经办部门详细了解外伤人员的就诊原因与意外伤害信息,进而更准确地判断不同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规范结算方式,既加深了参保群众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也帮助定点医疗机构明确各种意外伤害情形的结算处理办法,既保障了参保人的权益,更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修订后的承诺书相较旧版还提醒了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的相关义务,并以明确的法律依据告知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全民共同应尽的责任;参保人必须如实填写承诺书后再合理合规地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否则将承担起相应后果包括被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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