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医保局召开2021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综合检查情况通报会议 |
发布日期:2021-09-13 |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检查的通知》(溧医保发〔2021〕10号),结合2021年6月溧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卫健局对全市22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在2021年常州市医保基金监管六大专项行动中被检查的7家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9月10日上午,市医保局召开了2021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综合检查发现违规情况通报会议,市医保局副局长陈剑、基金监督科科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基金监督科科长周豪军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基金监管综合检查中发现情况进行通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严重违规行为,未发现伪造虚假住院病历,大体情况良好。市医保局副局长陈剑对综合检查取得成效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详细总结,并对接下来我市基金监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陈局强调,各定点医疗机构一是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树立“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的医保理念,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二是要坚持原则,不逾红线,深入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履行《溧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在法律、制度内办事请,不断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三是付出行动,出台可靠措施,与绩效考核挂钩,严肃问责机制,扎实做好医保控费工作,促使医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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