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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督检查第一批次飞检在扬州启动
发布日期:2022-07-11

为贯彻落实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守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保命钱”,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省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2﹞148号)要求和上级统一部署,2022年7月10日晚,省第五检查组在扬州市宝应县正式启动全省医保基金监督检查第一批次飞检。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了宝应县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两家单位作为本次飞检对象。第五检查组成全体成员等共26人参加了启动会。会上宝应县分管县长致辞,宝应县医保局、仪征市医保局和扬州市医保局分别做表态发言。省医保中心副主任、第五检查组组长谷峻在启动会上做重要讲话,对本次飞检特别是7月31日前必须完成整改工作做了布置,对被飞检地区、被检单位和检查组全体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常州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处长、第五检查组副组长徐志明对本次飞检工作方案做了详细、权威解读。最后,第五检查组成员杨杰还做了检查工作内部培训和目前数据分析情况通报。

本次第五检查组一行共14人分综合组、医疗组、财务组、信息组四个组,主要由常州市医保局基金监督执法人员组成。从7月10日至7月15日,对这两家医院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开展检查。重点是对照省局“负面清单”检查是否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对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聚焦高值医用耗材及肿瘤靶向药使用自查自纠情况,聚焦是否存在血液透析领域诈骗医保基金情形,强化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和震慑。

在扬检查期间,检查组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廉洁高效、严谨规范、严守纪律,展示省级飞检组和常州医保良好形象,争取圆满完成本次飞检工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准确定性定量,形成检查报告统一上报省局进行处理。

 

主办单位: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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