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积极推进生育待遇调整补发工作 |
发布日期:2022-08-15 |
按照《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请示的复函》(苏医保函〔2022〕151号)的通知》文件精神,常州市医保中心早部署、早宣传、早落实,认真开展生育津贴补发工作,确保参保职工生育待遇“应享尽享”、“免申即享”。 一、结合实际、研读文件精神。市医保中心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对照标准、吃透文件精神,确保补发工作顺利开展。由于补发人员数量多,涉及时间跨度大,工作人员进行了多轮数据筛选、核查、比对,确保补发对象不重不漏,“应享尽享”。 二、技能提升、优化服务流程。在文件下发前后,中心加急开发生育补发系统,多次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对各区及12393人员详细讲解新政规定,业务要点和操作步骤等,做好窗口对外解释工作的同时,共计接听电话咨询200余人次。 三、加强宣传、确保不漏一人。通过“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讲明白新政、理清楚问题、说通透流程。在宣传中明确补发对象条件。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分娩人数较多的单位,加班加点采取微信、电话等形式联系核实,做好生育补发“免申即享”数据核对工作。 目前生育补发系统正在加急开发内测,待程序测试好后,中心将立即开展待遇发放工作。 |
主办单位: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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