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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医保部门召开药品限定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2-11-15

根据《关于开展药品超医保限定范围支付专项稽核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函〔2022〕111号)要求,2022年11月14日下午,市医保局召开药品限定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推进会。局基金监督处、各辖市(区)医保(分)局、医保(分)中心18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首先对省专项稽核文件进行解读,传达目标任务、检查范围、检查方式、时间节点和报送材料等要求。接下来,针对前期数据筛查结果,对20种限定支付药品上传汇总表和明细表进行说明,对药品上传情况进行分析,罗列每种药品的稽核重点。随后,结合《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违规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药品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常医保函〔2022〕12号),布置下一步自查自纠和抽查复查工作安排。

会议最后,局基金监督处副处长王力强调,全市稽核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以专项稽核工作为契机,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各级医保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完成专项稽核工作;专项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及时汇总,后期联系卫健等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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