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在我市落地 |
发布日期:2022-12-02 |
本月起,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正式在我市落地执行。本次集采我市共签约54个中选药品,涉及68个品规,平均降幅66.27%,共有107家医疗机构参与。本次集采涉及31个治疗类别,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群众受益面广、获得感强。 本次国采在坚持“应采尽采”的原则上,纳入的药品范围越来越广泛,例如,在降血压领域首次纳入缓控释剂型,其中硝苯地平控释片降价80%以上,落地后高血压患者用药负担将明显降低;在重大疾病用药方面,马来酸阿法替尼片(30mg*30粒/盒,江苏豪森药业集团),价格从集采前1123.27元/盒降为210.45元/盒,降幅达81.26%。 自2019年10月集采开始至今,我市已执行9批国家和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涉及333个品种700个品规,累计节约采购资金18.8亿元,有效减轻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为更好保障集采药品稳定供应,此次国家集采药品首次引入“一省双供,双重保障”模式,当主供企业出现断供等特殊情况时,备供企业可按有关程序替代主供企业及时供应,这将对药品及时、稳定、顺畅的供应提供双重保障,也为患者提供“双保险”。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全面落实国家、省集采工作部署,做好医保基金预付、结余留用考核等工作,支持医疗机构使用质优价宜的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品种,不断扩大集采覆盖面,切实减轻患者看病费用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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