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医保局牵头召开全市贯彻落实“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调度会议
发布日期:2023-01-10

1月9日下午,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全市贯彻落实“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调度会议,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各辖市(区)医保局(分局)、各辖市(区)财政局、各辖市(区)卫生健康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参会。

会议对“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落地作了统一部署。首先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解读了政策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全额保障住院费用、专项保障门急诊费用、加大用药保障力度、“互联网+首诊、复诊”双保障、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等6大方面重点政策解读。其次市医保中心细化介绍了组织开发信息系统、临时扩大医保定点、新冠药品目录维护、医保资金预付、优化经办服务等方面工作进展。随后一市6区医保、财政、卫健参会同志依次围绕“乙类乙管”医保政策调整落实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市医保、财政、卫健三部门分管领导分别针对辖市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回应。

最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荣作了总结发言,提出以下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医保部门负责上传信息审核、结算以及基金监督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准确收治和诊断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各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渡过此次新冠病毒感染高峰。

 

主办单位: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7层

电话:0519-1239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