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督导调研定点医疗机构“乙类乙管”后新冠感染救治等医保政策 落实情况 |
发布日期:2023-01-18 |
1月18日,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荣带队赴定点医疗机构督导检查“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此次督导调研重点了解医疗机构“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费用医保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门诊共济保障等新政策宣传执行情况、新冠药物储备情况。现场就医疗机构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并要求医疗机构吃透政策精神,加大“乙类乙管”后新冠感染救治、门诊共济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患者及时知晓;要明确报销政策及结算流程,做好服务,做到“应报尽报”;要增强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能力建设,推动门诊共济政策有效实施,促进分级诊疗,让群众小病真正进社区、在社区能解决实际问题。要树牢安全意识,保护好群众利益,确保“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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