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医保扎实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3-13 |
为进一步规范经开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保障全区参保人员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助推定点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经开区医保分局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高标准对全区83家定点医疗机构、182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是推动工作开展、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分局全体高度重视此次年度考核工作,提前统筹谋划,本着全面覆盖、标准统一、综合评定的工作原则,遵循市局、市中心统一工作安排,序时推进考核工作。 二是统一安排部署,规范开展考核。分局组织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协调会,详细解读文件要求与相关评价细则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指导定点单位进行自查申报和医保业务知识测试,专人负责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资料审核,根据市医保定期拉取的已申报与已考试名单做好相应情况监测,保障辖区内265定点医药机构全部按时完成了自查申报与业务考试。根据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最后统一汇总、评定等级,形成等级评定结果草案、考核工作总结等材料。 三是统一落实整改,强化结果运用。经开医保分局将以此次年度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压紧压实医保工作责任,以考核促管理,发挥考核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进一步提升医药服务质量和参保群众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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