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召开定点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价工作推进会 |
发布日期:2024-03-15 |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3月15日,经开区医保分局召开定点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价工作推进会,经开区范围内住院医疗机构院长、分管副院长、医保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经开区医保分中心主任张家友对年度定点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以来第一阶段的测评结果进行了总结。第一阶段评价工作围绕“组织建设”四项、医疗能力及患者满意度等六项指标展开,由定点住院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医保部门负责逐项审查核实。张家友主任高度肯定了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 会议强调,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在于促进辖区内住院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医疗服务管理水平。接下来,医保部门将以“负面清单”为评价内容,通过抽检病历、核实信访举报等方式继续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绩效评价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此次绩效评价的重要意义,凝聚思想共识、全力参与,配合医保部门高质量完成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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