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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召开“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金监管”新闻通气会
发布日期:2021-04-30

4月30日上午,市医保局与纪检派驻组一起召开“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新闻通气会。会上介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主要贡献,我市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与纪委监委共同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方案。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市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规范监管制度、夯实体系基础、完善智能监控、加强行刑衔接、推进综合监管,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创建了全民参与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共治格局。目前,全市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563家次,处理违法违规医药机构2311家次,追回医保基金5027.3万元,处违约金691.57万元,共计5718.87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63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5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61例;司法机关共起诉判刑16人。

5月1日即将施行的《条例》是国家层面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法规,是我国医保基金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在医保法治化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改变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长期处于政策治理的局面,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明确各方主体的监督职责和措施,丰富强化了法律惩治手段,为医保基金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今年,我市医保部门将抓住《条例》实施的有利契机,紧紧围绕“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高压态势,精准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政治目标,在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巩固监管成效重点发力,与纪检部门联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现的中共党员涉嫌违犯党纪和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机制。贯彻落实《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精准打击”工作原则,优化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统筹全市监管力量,针对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欺诈骗保特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中医药服务领域、血液透析市场、医养结合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开展为期一年的“六大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乱象,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机构,形成一批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行为,增强行业自律意识,营造维护基金安全良好氛围,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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