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共济及配套政策业务培训会圆满落幕 |
发布日期:2022-12-16 |
为保障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经办服务工作平稳实施落地,12月15日,市医保局牵头联合医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对各辖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辖市区分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本次业务培训会共有六大内容,分别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政策解读、2023新版协议介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调整经办注意事项、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及经办注意事项、生育待遇政策解读及经办注意事项、付费办法介绍及结算系统上线后的注意事项。前两项由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陈文婷副处长和医药服务处骆薇分别进行解读,后四项由市中心业务科室领导、业务骨干进行解读。本次培训会同步开展线上培训,并进行视频录制,以便经办工作人员反复学习巩固。 市医保中心主任在此次培训会上进行了开班动员,其强调了本次门诊共济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阐述了本次业务培训会对于今后实际经办工作的指导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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