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糖尿病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吗? |
| 发布日期:2026-03-02 |
|
答: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诊断材料,至本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家庭医生处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准入手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登记准入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需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其他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需提供三级医疗机构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 |
主办单位: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7层
单位联系电话:0519-12393 网站地图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只处理网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