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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医疗保障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便民服务举措

发布日期:2020-02-14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溧阳市医保部门认真贯彻溧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6号通告“关于在常州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暂停医保等事项办理”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创新经办模式,更好地方便和服务群众。

一是多层次保障参保患者。对确诊和疑似的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采用“医保支付+财政补助”保障策略,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确诊的新冠肺炎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同时,坚持“特事特办”,对确诊和疑似的新冠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只要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使用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医疗费用报销“延期办”。将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延长至6月底,参保人员可在疫情控制后再至窗口办理。

三是医保业务“不见面办”。办理异地就医业务,市民可通过“常州人社”APP线上办理,也可通过电话办理(职工医保:0519-87268767,居民医保:0519-87208617),如需了解其他事项可通过电话咨询(职工医保:0519-87268772,居民医保:0519-87328868,生育保险:0519-87269651)。

四是推行“长处方”报销政策。为减少参保患者往返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参保患者,结合临床规范与病情需要,在疫情期间可将一次取药处方量延长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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