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典型案例 (第二季度)

发布日期:2022-06-23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天宁区(4)

案例一:2022年3月16日,在回头看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瑞慈妇产医院存在多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205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的约定。天宁分中心责令机构限期整改,并追回上述违规费用2052元。

案例二:2022年3月29日,在回头看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丽华医院存在多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1450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和第二款的约定。天宁分中心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并追回上述违规费用14500元,处违约金20000元。

案例三:2022年4月27日,在回头看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仁慈医院存在不合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1024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和第二款的约定。天宁分中心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追回违规费用10248元,处违约金20000元。

案例四:2022年5月10日,在回头看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青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不合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4843.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第8项和第二款的约定。天宁分中心责令该机构限期整改,追回违规费用4843.7元,处违约金9687.4元。

钟楼区(32)

案例一:钟楼医保分中心通过市局市中心移交线索,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金色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H3204040029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金色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一家医保定点社区医疗机构,位于钟楼区南大街街道新市路金色新城98号,法人代表冯琰。根据《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19版)第六十一条第三款,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违规费用505871.4195元。2.责令缴纳50000元违约金。3.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4.中止期满后,暂停部分医保服务项目(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和中药饮片类)结算。如该站连续两个医保考核年度得分80分以上,可申请恢复开通。

案例二:钟楼医保分中心通过第三方审计发现线索,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茗德门诊部(H32040400408):药品、材料进销存数目不符,单品种药品、材料数目相差在超过50-1000以内最小销售包装单位。根据(处理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违规费用26667.99元。2.责令缴纳违约金20000元。

案例三:钟楼医保分中心通过全覆盖现场巡查发现线索,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健民药店有限公司(P32040401075):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根据(处理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违规费用610元。2.责令缴纳违约金1000元。

案例四: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021):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47392.75元。

案例五: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030):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6550.34元。

案例六: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031):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5296.92元。

案例七: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032):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67686.3元。

案例八: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033):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21202.24元。

案例九: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卜弋卫生院(0079):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3124.33元。

案例十: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卫生院(0083):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4100元。

案例十一: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西仓社区卫生服务站(0204):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0172.22元。

案例十二: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马公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05):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5250元。

案例十三: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荷花池街道西新桥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0206):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50元。

案例十四: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清潭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0218):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9450.37元。

案例十五: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白云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0231):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2013.27元。

案例十六: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凌家塘社区卫生服务站(0234):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5830元。

案例十七: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广成路社区卫生服务站(0247):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50元。

案例十八: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文亨社区卫生服务站(0248):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8200元。

案例十九: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星港社区卫生服务站(0256):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3500元。

案例二十: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荷花池街道西新桥三村社区卫生服务站(0265):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800元。

案例二十一: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冶金社区卫生服务站(0269):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887.69元。

案例二十二: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运河苑社区卫生服务站(0275):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8468.48元。

案例二十三: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陈渡社区卫生服务站(0278):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4550元。

案例二十四: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世纪明珠园社区卫生服务站(0279):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2712.5元。

案例二十五: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星鑫社区卫生服务站(0281):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4500元。

案例二十六: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谭墅社区卫生服务站(0282):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700元。

案例二十七: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都市桃源社区卫生服务站(0283):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986.33元。

案例二十八: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荷花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96):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3430元。

案例二十九: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97):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88239.68元。

案例三十: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吴家场社区卫生服务站(0298):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14736.83元。

案例三十一: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中意社区卫生服务站(0315):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24462.46元。

案例三十二:钟楼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移交数据,经钟楼医保分局、分中心进一步核实,发现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荆川社区卫生服务站(0341):2020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所有服务项目明细数据上传。根据(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常州市市本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钟楼医保分中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拒付违规费用750元。

新北区(66)

案例一至六十六:2021年11月29日,新北医保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提供的相关数据,发现奔牛镇东桥村卫生室、奔牛镇顾庄村卫生室、奔牛镇何家塘村卫生室、奔牛镇姜巷村卫生室、奔牛镇九里卫生室、奔牛镇九南卫生室、奔牛镇五兴村卫生室、奔牛镇新市村卫生、常州市新北区奔牛人民医院、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安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安宁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春江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东海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东蒋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黄城墩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绿城墩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青城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小都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新华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新魏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徐墅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长江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迎龙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富都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兰翔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河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河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邱庄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王下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卫生院、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东陆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东陆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东陆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东陆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九龙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孟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南兰陵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润江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石桥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通江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万绥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小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小黄山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荫沙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银河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医医院、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飞龙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府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华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绿洲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世茂香槟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万和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玉龙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三井人民医院、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东南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观庄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梅林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浦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水塔口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卫生院、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香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玉龙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吕墅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南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任葛村卫生室、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卫生院共66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无诊疗相关记录或诊疗记录不全,共涉及金额515367.6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1版)第六十一条约定,新北分中心拒付上述66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费用共计515367.64元。

经开区(32)

案例一:常州瑞欣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药店视频监督和现场巡查发现、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出现以药换药,涉及违规费用200元、916元和198元,,合计131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314元;2、处罚违约金2628元,合计3942元

案例二:常州市双蓉药房有限公司视频监督和现场巡查发现、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出现以药换药,涉及违规费用585.9元、413元和105元,,合计1103.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103.9元;2、处罚违约金2207.8元,合计3311.7元

案例三:常州爱心医药有限公司潞城青洋店视频监督或现场巡查发现、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出现以药换药,涉及违规费用52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522元;2、处罚违约金2000元(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合计2522元。

案例四: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紫韵香庭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涉及违规费用108.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08.7元;2、处罚违约金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合计1108.7元

案例五: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潞城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涉及违规费用724.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724.5元;2、处罚违约金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合计1724.5元。

案例六:常州市利万佳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涉及违规费用12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20元;2、处罚违约金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合计1120元。

案例七: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港威花园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涉及违规费用16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68元;2、处罚违约金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合计1168元。

案例八:常州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横林药房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涉及违规费用871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871元;2、处罚违约金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合计1871元。

案例九: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潞城二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涉及违规费用835.1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835.1元;2、处罚违约金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合计1835.1元。

案例十:常州市佳舟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品种售药,涉及违规费用58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584元;2、处罚违约金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合计1584元。

案例十一:常州爱心医药有限公司蓝山湖药店药品进销存数目不符,单品种药品数目相差在50最小销售包装单位以内:“炎立消胶囊”,涉及违规费用871.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5项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871.2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871.2元。

案例十二: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路南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维生素D滴剂”,涉及违规费用21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212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212元。

案例十三: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天桐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维生素D滴剂”、“黄芪精”,涉及违规费用90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906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906元。

案例十四:常州市红西药店有限公司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维生素D滴剂”、“珍牡肾骨胶囊”,涉及违规费用524.7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524.75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524.75元。

案例十五:常州明达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进销存不符、单品种药品数目相差在50最小销售包装单位以内:“贞芪扶正颗粒”,涉及违规费用119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190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两项合计2380元。

案例十六:常州市武进横林康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肾骨片”、“维生素D滴剂”,涉及违规费用324.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324.5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324.5元。

案例十七:常州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崔桥大药房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碳酸钙D3咀嚼片”、“维生素D滴剂”、“多维元素片(21)”,涉及违规费用434.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434.3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434.3元。

案例十八: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横山桥羊绒城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碳酸钙D3片(Ⅱ)”、“维生素D滴剂”,涉及违规费用247.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247.6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247.6元。

案例十九:常州市安顺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进销存不符、单品种药品数目相差在50最小销售包装单位以内:“护肝片”相差21盒、“压氏达”相差25盒,涉及违规费用182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820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两项合计3640元。

案例二十:常州市康之仁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进销存不符、单品种药品数目相差在50最小销售包装单位以内:“肾骨片”相差18盒,涉及违规费用356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3564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两项合计7128元。

案例二十一: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横山桥二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碳酸钙D3咀嚼片(凯思立)”、“维生素D滴剂”,涉及违规费用254.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254.5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254.5元。

案例二十二:常州市河苑同欣药店有限公司未严格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出现冒名购药:强坤法中药处方,通过杨林华账户刷卡,涉及违规费用90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902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902元。

案例二十三: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运佳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碳酸钙D3咀嚼片(凯思立)”、“维生素D滴剂”,涉及违规费用360.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360.5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360.5元。

案例二十四: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河苑菜场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碳酸钙D3咀嚼片(凯思立)”、“维生素D滴剂”、“多烯酸乙酯胶囊”,涉及违规费用656.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656.5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656.5元。

案例二十五:江苏仁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一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维生素E软胶囊”,涉及违规费用108.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08.9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108.9元。

案例二十六: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圩墩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维生素D滴剂”,涉及违规费用10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06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106元。

案例二十七: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花溪兰庭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维生素D滴剂”,涉及违规费用21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212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212元。

案例二十八: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新城和昱店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维生素D滴剂”、“碳酸钙D3片(Ⅱ)”,涉及违规费用32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320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320元。

案例二十九:常州爱心医药有限公司常遥店视频监督发现,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出现以药换药:“还少丹”,涉及违规费用20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200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两项合计2200元。

案例三十:常州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潞城菜场药店2022年5月24日,常州经开区公安部门接到医保卡盗刷案件报警,到经开区医保分局调取相关视频证据。经视频审核,发现你(单位)存在未严格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出现冒名购药问题:“大枣”,涉及违规费用13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4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132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132元。

案例三十一:常州市鸿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2022年5月24日,常州经开区公安部门接到医保卡盗刷案件报警,到经开区医保分局调取相关视频证据。经视频审核,发现你(单位)存在未严格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出现冒名购药问题:“氨酚咖那敏片”,涉及违规费用2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4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24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两项合计1024元。

案例三十二:常州和合大药房有限公司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出现以药换药:“阿归养血颗粒”,涉及违规费用59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6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拒付医保违规费用594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2倍计算违约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两项合计2594元。

武进区(127)

案例1:2021年9月1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武进皓美口腔门诊部存在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结算病种等比对或上传错误的情况,涉及金额27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75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2:2021年9月1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高新美路劲口腔门诊部存在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结算病种等比对或上传错误的情况,涉及金额61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610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2021年9月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高新季国元口腔诊所存在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结算病种等比对或上传错误的情况,涉及金额116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160元,处违约金116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2021年9月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新光医疗门诊部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9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0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2021年9月1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湖塘花园仁德堂中医门诊部存在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结算病种等比对或上传错误的情况,涉及金额1397.0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397.02元,处违约金1397.02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2021年9月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区湖塘明德诊所存在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结算病种等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金额15元;不符合评估标准等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条第八款以及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5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2021年9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区湖塘万世麒中医诊所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637.2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七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637.23元,处违约金3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2021年9月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湖塘汪进内科诊所存在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结算病种等比对或上传错误的情况,涉及金额98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80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2021年9月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区礼嘉惠康门诊部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296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七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966元,处违约金4826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2021年9月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高新郑红英口腔门诊部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130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七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300元,处违约金26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2021年9月2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南淳家园菜场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8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87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2:2021年9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永胜路二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1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1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3:2021年9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朋运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28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8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4:2021年9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章药店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1661元;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240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901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901元,处违约金1901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5:2021年9月3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君乐大药房有限公司华润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322.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22.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6:2021年9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凌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虹西路店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保留中药处方的情况,涉及金额269.5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69.5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7:2021年9月2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凌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招商二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36元;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21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5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7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8:2021年9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人民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枫林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6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69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9:2021年9月2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红星国际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212.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12.5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20:2021年9月2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湖滨三店存在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的情况,涉及金额547.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47.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21:2021年9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洛阳五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33.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33.7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22:2022年1月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投诉举报稽核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禾口盛堂新城南都店存在有8台销售端电脑,其中4台电脑不在常州医保视频监控系统有效监控范围;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1088元等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以及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088元,处违约金1088元,责令药店对售药、刷卡、取药服务未在视频监督范围等违规情形进行整改。

案例23:2022年1月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投诉举报稽核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湖塘店存在有6台销售端电脑,其中4台电脑不在常州医保视频监控系统有效监控范围;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576元等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以及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7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药店对售药、刷卡、取药服务未在视频监督范围等违规情形进行整改。

案例24:2022年1月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投诉举报稽核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南夏墅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3076.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076.9元,处违约金3076.9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25:2022年1月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投诉举报稽核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武进医药商城存在有9台销售端电脑,其中1台电脑不在常州医保视频监控系统有效监控范围;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食品,涉及金额981元等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以及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81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药店对售药、刷卡、取药服务未在视频监督范围等违规情形进行整改。

案例26:2022年1月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投诉举报稽核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大学新村店存在有2台销售端电脑,其中1台电脑不在常州医保视频监控系统有效监控范围;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食品,涉及金额4578元等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以及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578元,处违约金4578元,责令药店对售药、刷卡、取药服务未在视频监督范围等违规情形进行整改。

案例27:2021年10月2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前黄镇杨桥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271.44元;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645.45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916.8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六十三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16.89元,处违约金5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28:2021年10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南夏墅街道学府东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未严格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出现冒名门诊就医的情况,涉及金额59.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9.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29:2021年10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学府家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未严格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出现冒名门诊就医的情况,涉及金额119.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19.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0:2021年10月1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湖塘镇大学新村第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173.2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七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73.24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1:2021年10月1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湖塘镇淹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38.4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8.4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2:2021年10月2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前黄镇前黄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1576.4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七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576.44元,处违约金3800.88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3:2021年10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嘉泽镇闵市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138.2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38.2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4:2021年10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嘉泽镇西城村卫生室存在未严格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出现冒名门诊就医的情况,涉及金额82.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82.2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5:2021年10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嘉泽镇夏溪跃进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94.0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4.02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6:2021年10月2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雪堰镇共建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901.0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01.0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7:2021年10月2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雪堰镇潘家曹家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46.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6.4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8:2021年10月2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雪堰镇潘家安圩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63.1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63.1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9:2021年10月2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雪堰镇漕桥楼村卫生室存在未严格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出现冒名门诊就医的情况,涉及金额7.5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7.5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0:2021年10月2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雪堰镇漕桥夏庄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114.9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14.99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1:2021年11月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牛塘镇丫河村卫生室存在未严格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出现冒名门诊就医的情况,涉及金额7.5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7.5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2:2021年10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湟里镇东安里墅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115.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15.2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3:2021年10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湟里镇东安香泉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430.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30.5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4:2021年10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湟里镇东安伍巷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89.1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89.1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5:2021年10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湟里镇东安蒋埝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44.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4.4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6:2021年10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前黄镇寨桥坊前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38.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8.4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7:2021年10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前黄镇寨桥红星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61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618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8:2021年10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前黄镇寨桥蒋排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189.4元;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306.63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496.0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五款以及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96.03元,处违约金3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9:2021年10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前黄镇寨桥观咀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527.7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27.76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0:2021年10月2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洛阳镇洛阳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4612.5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612.54元,处违约金9225.08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1:2021年10月2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洛阳镇岑村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2476.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476.8元,处违约金4953.6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2:2021年10月2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礼嘉镇秦巷村卫生室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的情况,涉及金额2257.1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257.16元,处违约金2257.16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3:2021年10月2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礼嘉镇建东村卫生室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的情况,涉及金额7188.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7188.9元,处违约金7188.9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4:2021年10月2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礼嘉镇陆庄村卫生室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的情况,涉及金额9616.1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616.12元,处违约金9616.12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5:2022年3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投诉举报稽核过程中,发现江苏仁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前黄大药房存在未严格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出现冒名购药的情况,涉及金额1382.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382.8元,处违约金1382.8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6:2021年12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坂上卫生院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涉及医保统筹基金7820元;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395元;将不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涉及医保统筹基金318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953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533元,处违约金19066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7:2022年1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成章卫生院存在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21983.14元;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涉及医保统筹基金3739.91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25723.0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5723.05元,处违约金2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8:2022年1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卫生院存在医用耗材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64.88元;医用耗材费用记录不一致,涉及医保统筹基金2242.8元;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5977.4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8385.0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8385.08元,处违约金17440.4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9:2021年12月1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礼河卫生院存在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20970.11元;将不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涉及医保统筹基金20.42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20990.5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0990.53元,处违约金2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0:2021年12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卫生院存在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39168.98元;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涉及医保统筹基金9200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48368.9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8368.98元,处违约金2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1:2022年1月1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寨桥卫生院存在耗材编码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医保统筹基金927元;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5896.1元;将不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涉及医保统筹基金7.6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6830.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6830.7元,处违约金2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2:2022年1月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漕桥卫生院存在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38307.8元;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涉及医保统筹基金250元;医用耗材费用记录不一致,涉及医保统筹基金3172.5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41730.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以及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1730.3元,处违约金2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3:2021年12月1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25908.8元;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费用记录不一致,涉及医保统筹基金9692.24元;不合理住院,涉及医保统筹基金2141.56元;将不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涉及医保统筹基金770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38512.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8512.6元,处违约金2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4:2022年1月2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鼎武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药品、诊疗项目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医保统筹基金23403.64元;诊疗项目费用记录不一致,涉及医保统筹基金53262元;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4546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81211.6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81211.64元,处违约金3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5:2022年1月1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福星康复医院存在药品、医用耗材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医保统筹基金4588.91元;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133.57元;诊疗项目费用记录不一致,涉及医保统筹基金5432元;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涉及医保统筹基金4658.14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5812.6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以及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5812.62元,处违约金24588.91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6:2022年1月1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红房子妇产医院存在药品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医保统筹基金390.2元;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3380元;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涉及医保统筹基金34463.74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48233.9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8233.94元,处违约金2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7:2022年1月1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华森康复医院存在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结算病种等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68672.05元;分解住院、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5339.12元;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单品种药品数目相差超过1000最小销售包装单位,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860.72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85871.8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五款以及第六十三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85871.89元,处违约金35582.16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8:2022年1月2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九洲金东方医院存在医用耗材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医保统筹基金2624.73元;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9690.25元;诊疗项目费用记录不一致,涉及医保统筹基金48247.5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70562.4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70562.48元,处违约金3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9:2022年1月1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谱瑞眼科医院存在医疗服务项目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医保统筹基金6426元;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1851.7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8277.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8277.7元,处违约金26426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0:2022年1月2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武进牛塘净慧护理院存在药品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2480.65元;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6465.8元;工作人员无相关岗位资格证,涉及医保统筹基金53120.5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82066.9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六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82066.95元,处违约金3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1:2022年1月2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武进康惠护理院存在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医保统筹基金437.18元;诊疗项目费用记录不一致,涉及医保统筹基金33216元;将不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4116.88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47770.0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7770.06元,处违约金2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2:2022年3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潘家康友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3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0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3:2022年3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永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4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43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4:2022年3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南宅便民药店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260元;计算机软、硬件及其辅助设备达不到要求等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以及第四十八条第九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60元,处违约金4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5:2022年3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南宅药店存在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的情况,涉及金额298.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98.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6:2022年3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雪堰南宅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4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49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7:2022年3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湖塘阳湖二院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4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49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8:2022年3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尽心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59元;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97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5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5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9:2022年3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君乐大药房有限公司仁济药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87.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87.4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0:2022年3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格元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7358元;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94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745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第八款以及第四十八条第七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7452元,处违约金16036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1:2022年3月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礼嘉济仁堂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保留处方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处罚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2:2022年3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路劲城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20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04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3:2022年3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滆湖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71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71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4:2022年3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聚新家园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233.2元;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633.4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866.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866.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5:2022年3月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红星国际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5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6:2022年3月3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人民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167.2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67.2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7:2022年3月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小留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95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950元,处违约金195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8:2022年3月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坂上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56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560元,处违约金156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9:2022年3月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坂上二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1164元;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2286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345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450元,处违约金345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0:2022年3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阳湖院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563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632元,处违约金5632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1:2022年4月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乐安药店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8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84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2:2022年4月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百灵药店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51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1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3:2022年4月2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礼嘉康福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72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722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4:2022年4月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竹园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3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3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5:2022年4月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湖滨二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74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747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6:2022年4月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湖滨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354.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54.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7:2022年4月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学府东苑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19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9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8:2022年4月2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爱心医药有限公司鸣凰分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913元;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2340元;移动医保刷卡柜台位置或遮挡、移动等原因导致远程视频监督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325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第八款以及第四十八条第十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253元,处违约金4680元,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三个月,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9:2022年4月2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震元堂大药房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46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62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0:2022年4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星河国际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589.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89.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1:2022年4月1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投诉举报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湖塘新街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104875.9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04875.96元,处违约金50000元,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九个月,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2:2022年5月1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庙桥店存在处方药未按规定登记的情况,涉及金额217.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17.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3:2022年5月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前黄商贸城店存在处方药未按规定登记,涉及金额235元;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311.52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546.5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以及第四十八条第七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46.52元,处违约金3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4:2022年5月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前黄店存在药师未按规定审方、验方的情况,涉及金额123.81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23.81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5:2022年5月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爱心医药有限公司前黄店存在药品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金额278元;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957.3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235.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235.3元,处违约金1235.3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6:2022年5月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寨桥药店存在处方药未按规定登记的情况,涉及金额583.9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83.92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7:2022年5月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常礼店存在处方药未按规定登记的情况,涉及金额25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5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8:2022年5月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礼河菜场店存在处方药未按规定登记的情况,涉及金额202.1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02.19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9:2022年5月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顺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49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90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0:2022年5月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仁济堂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7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7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1:2022年5月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富群药店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9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0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2:2022年5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江苏万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达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229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294元,处违约金2294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3:2022年5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湖塘四季新城店存在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的情况,涉及金额339.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39.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4:2022年5月1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金鸡路二店存在处方药未按规定登记的情况,涉及金额36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64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5:2022年5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康勤药店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790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790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6:2022年5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南河家园菜场店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170.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70.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7:2022年5月1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洛阳新街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9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9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8:2022年5月1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东都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2469元;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189元;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涉及金额88.2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2746.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五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746.2元,处违约金2746.2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9:2022年5月1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61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61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20:2022年5月1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洛阳五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32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27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21:2022年5月1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洛阳第一大药房存在处方药未按规定登记的情况,涉及金额1487.0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487.05元,处违约金1487.05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22:2022年5月1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盼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493.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493.2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23:2022年5月1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海伦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湟里横街店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80.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80.4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24:2022年5月1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蒋堰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涉及金额11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13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25:2022年5月1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东妙堂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的情况,涉及金额373.4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以及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73.45元,处违约金4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26:2022年5月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泰福祥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费用记录不一致的情况,涉及金额1274.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274.2元,处违约金2548.4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27:2022年5月1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湟里中西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涉及金额1105.5元;药品进销存管理混乱,涉及金额50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155.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五款以及第八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155.5元,处违约金1155.5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金坛区(4)

案例一:2022年4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现场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卓越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药品限量管理规定超量售药”、“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问题,涉及金额344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八款的约定,金坛医保分中心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449元,处违约金1000元,暂停服务协议3个月,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二:2022年4月2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坛德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经营非蓝帽保健食品”的问题,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的约定,金坛医保分中心予处违约金2000元,暂停服务协议3个月,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三:2022年5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坛儒林益寿堂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经营非蓝帽保健食品”的问题,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八款的约定,金坛医保分中心予处违约金1000元,暂停服务协议3个月,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四:2021年11月24日至2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医用耗材、血液透析、中医药服务专项检查。发现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超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等违规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488056.1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金坛医保分中心拒付违规费用总计1488056.1元,处违约金3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溧阳市(3)

案例一:溧阳城中医院有限公司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2020年数据存在以下违规情况:超医保政策范围使用医保基金:使用超限定条件的药品并有医保支付的情形。如:舒血宁、丹参酮IIA。前述行为违反了:《溧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0版)第二十五条 乙方要严格掌握目录内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并留存用药依据便于甲方核查。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超出《药品目录》限定支付范围、缺乏相关依据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根据《溧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0版)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对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2.追回医保基金443380 元,其中居民医保394740 元,职工医保48640 元。

案例二:江苏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2020年数据存在以下违规情况:超医保政策范围使用医保基金:使用超限定条件的药品并有医保支付的情形。如:丹红注射液。前述行为违反了:《溧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0版)第二十五条 乙方要严格掌握目录内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并留存用药依据便于甲方核查。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超出《药品目录》限定支付范围、缺乏相关依据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根据《溧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0版)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对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2.追回医保基金94875元,其中职工医保45849元,居民医保49026元。

案例三:因参保人在溧阳论坛反应溧阳市先锋药房有限公司埭头二店销售商品与医保系统显示不一致,药店提供的明细显示为头孢克肟颗粒:孩儿欣和黄龙止咳颗粒(合计金额129.8元)而医保系统显示碳酸钙D3(薄膜衣),为进一步核实,在你店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情况。前述行为违反了:《溧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三十四条乙方确保向甲方传输的参保人购药、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一致完整。乙方应按规定的格式将参保人发生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数据实时传输至甲方信息系统,原则上应在医疗服务行为发生当天上传。对于退费数据,乙方应如实上传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数据情况。第十一条乙方药品陈列应实行分类管理,处方药、非处方药、非药品必须分柜、分区域摆放,生活用品应撤柜。医保药品应标明“医保”标记。符合规定经营的医疗器械、消杀类物品、保健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柜须设立“本柜产品不使用医保卡结算”的警示标志。根据《溧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药品比对或上传错误的;第八项在店堂内摆放经营生活用品的,首次按追回或拒付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对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2.追回职工医保基金129.8元。3.罚处违约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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