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2023年第三季度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0-10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案例一:2023年,医保天宁分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舜之溪药店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涉及金额9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6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舜之溪药店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90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二:2023年,医保天宁分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三河口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和超品种售药的行为,涉及金额437.1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七条第(五)项和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3项、第6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三河口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37.1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三:2023年,医保天宁分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安信颐和康复医院存在违反医保药品限定范围用药并上传医保结算、药品涉嫌超医保支付标准和上传编码错误的行为,涉及金额3258.99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医疗保障局会议纪要》(第3号)、《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2项和11项及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安信颐和康复医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258.99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四:2023年,医保天宁分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蔷薇家园店存在超品种售药、药品上传错误和药师未严格审方的行为,涉及金额253.22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三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1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蔷薇家园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53.22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五:2023年,医保天宁分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仁慈医院存在不合理组套收费、套用编码收费和超编准收费的行为,涉及金额55655.4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医疗保障局会议纪要》(第3号)、《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第8项和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1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仁慈医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55655.48元,并处违约金11131.1元。

案例六:2023年,医保天宁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安信颐和康复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行为,涉及金额750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常州安信颐和康复医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7508元,并处罚款7508元。

案例七:2023年,根据举报,医保天宁分中心现场稽核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存在未核验购药人身份且未做代购药登记的行为,涉及金额506.7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5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506.7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八:2023年,医保天宁分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市泽春堂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处方管理相关规定调配售药的行为,涉及金额2068.0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1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市泽春堂药房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068.08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九:2023年,医保天宁分中心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市清凉茗园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超品种售药的行为,涉及金额8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3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市清凉茗园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80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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