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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召开付费办法业务讨论会

发布日期:2023-02-02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为推进我市2023年DRG和门诊付费工作,提高付费办法的科学合理性,市医保中心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相关付费办法业务讨论会,市医保局医药服务处,市医保中心分管主任、医疗结算科,辖市区医保分局和分中心参加了此次会议。

首先市中心医疗结算科介绍了2023年新的DRG付费办法和门诊付费办法相关内容,主要包含与以往付费办法的差异、调整原因和合理性等;其次,市中心王夕丰副主任重点对付费内容进行了深化和补充解读;最后,辖市区医保分局和分中心参会人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和问题,市局和市中心对问题进行了解答并记录了意见建议。

市局医药服务处指出会后将结合辖市区意见对付费办法做进一步完善,下一步也将征求卫建财政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的意见,共同做好我市付费改革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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