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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业务培训会完美收官

发布日期:2023-02-09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22〕91号)文件精神,保障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经办服务工作平稳实施落地,2月8日下午,市医保中心筹备并成功举办了医保业务培训会,对各辖市(区)医保(分)中心、大市范围内的十六家二、三级综合医疗机构的医保工作人员开展医保业务培训。

医保业务培训会的参会人员有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分中心主任、医保中心相关业务科室科长、各医疗机构医保办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

本次业务培训会共分为三大内容,分别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政策解读、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及经办注意事项、付费办法介绍及结算系统上线后的注意事项。各项内容分别由市医保中心医药服务科刘蔚科长、综合保障科杨永刚副科长、医疗结算科徐华锋科长分别进行解读,开展业务培训。

自由讨论时间,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辖市(区)分中心工作人员等分别对门诊共济的具体操作、主副账户不同统筹区等特殊情况进行了提问,由盛庭法副主任进行了再次深入而详尽的解释。

培训会结束后,首先由盛庭法副主任总结了门诊共济的政策调整内容,从个人账户划拨和门诊统筹待遇两个大方面进行了再次梳理,而后从家庭共济的内涵和实际操作方面进行点拨,再对门诊特殊病变化、医保费用清算工作安排、付费变化进行总结。

最后盛庭法副主任对今后的医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辖市(区)分中心,要求积极开展对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于各医疗机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对参保人员的解释工作,同时落实好医保服务站的宣传、建设、维护,建立沟通互联的良好合作机制,真正做到医保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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