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8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为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激励各地做好基本医保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前期省医保局工作部署,组织各地各有关处室单位对2022年度上级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并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本次绩效评价方法采取各地自评,市级复核的方式,对各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产出和效益情况等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绩效评价工作作为条线常规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年度绩效评价的结果审核和应用,以促进和提升医保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