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1-15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11月13日上午,市社保中心居民社保科和常州市税务局社保处就2020年度市本级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阶段性工作进行了情况交流,对业务经办中涉及的数据传递、征收业务对账、退费申请流程、居民医保催缴等工作进行了详细探讨和梳理。
双方明确了以下几点:一是每批次数据交互双方应建立台账日志,方便进行业务征缴核对;二是按征缴批次进行明细对账确认,为财务对账打好基础;三是退费由缴费者本人至原参保的镇、街道(人社所)税务经办点进行一站式申请、办理;四是12月中旬,由税务网格员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尚未缴费成功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全面催缴。
阶段性工作例会的机制,对顺利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根据目前的时序进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各项工作正在平稳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