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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社保中心、医保中心部分经办职能调整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市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等文件精神,自20201130日起,原市社保中心部分业务经办职能进行相应调整。为确保社保医保各项涉改业务事项平稳衔接,现就市本级经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办职能

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按负责险种受理经办。市社保中心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管理、关系转移及待遇核定支付等业务事项。市医保中心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关系转移及待遇核定支付等业务事项。

二、窗口设置

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一楼设置的经办服务窗口与业务交接同步调整。市社保中心负责的业务统一设置在A区经办,市医保中心负责的业务统一设置在B区经办。

三、其他事宜

敬请市各有关单位和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社保、医保机构改革及业务经办职能调整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热线12333或与相关经办部门(科室)联系。


附件: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部分业务事项咨询电话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部分业务事项

咨询电话

市社保中心

业务事项类别

电 话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业务

8681110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

8558891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88105959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业务

88102735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88123141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业务

86615103

市医保中心

业务事项类别

电 话

医保参保及转移业务

86190052

门诊慢性病、特定病业务

86811097

异地就医业务

86620190

零星报销业务

868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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