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28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人社规〔2016〕1号)、《关于明确市本级和武进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择优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常人社发〔2016〕192号)要求,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1家单位为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1年1月4日止),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以下单位有相关情况反映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6190529(市医保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13022。
附件:拟准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拟准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