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7-29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的有关规定和《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常财会〔2020〕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开展了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协调配合,由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负责医保局本级和常州市医疗保障稽查支队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工作,并汇总形成本部门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