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23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为缩短政务服务半径,
增加便民服务新举措,
近日,一批涉及医保服务的事项可以在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啦!接下来,
赶紧来看看具体的办事指南吧!
事项名称 |
申请材料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备注:办理更改、暂停、恢复和终止的只需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不包括居住地发生变更)。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备注:办理更改、暂停、恢复和终止的只需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不包括居住地发生变更)。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备注:办理更改、暂停、恢复和终止的只需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不包括居住地发生变更)。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备注: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主动放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保关系的情况说明;一次性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清退的,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金核定表。 |
门诊费用报销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门急诊费用清单;4.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 |
住院费用报销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住院费用清单;4.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备注: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外购药品需提供外购发票、外购药处方原件或医嘱单。 |
产前检查费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费用清单;4.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备注: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生育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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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费用清单;4.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和出院小结等。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费用清单;4.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和出院小结等。 |
生育津贴支付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和出院小结等。 |
一次性营养补助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医疗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执业许可证;2.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申请表。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零售药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2.申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申请表。 |
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
1.变更后的医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执业许可证、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等;2.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介绍信)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咨询电话:0519-69661877
办理窗口:29-30
目前,经办窗口已承接开展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定等五大类62项业务。
下一步,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加强与市医保中心及市政务办的业务联系,适时拓展医保经办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下沉,实现线上线下不间断服务,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贴心便利的服务,满足不同企业人群的差异化需求。
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天宁区翰学路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