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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举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日期:2021-04-25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2021年2月,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印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为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国家层面发布的首个关于基金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了法律规范,对医保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4月22日下午,溧阳市人民医院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的主题宣传月启动会。常州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副处长王力、溧阳市医保局副局长陈剑出席会议。院班子成员、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来自临床一线各专科医保联络员,参加了启动会。

医院党委书记朱宁玉表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意味着医保基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对于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院作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维护基金安全和参保患者利益,始终是医院医保管理的工作目标和追求。我院将以此次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一系列活动,把《条例》宣贯到底,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溧阳市医保局副局长陈剑首先对宣传月活动主题、目标任务、宣传内容、宣传方式等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并对照《条例》对医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希望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能够借条例施行之际,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把道理讲透彻,把惩罚讲清楚,让条例入脑入心,真正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行为准则;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作为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的龙头,希望医院能够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做有益探索,为全市提供出一些可借鉴、可推广模式;作为医保部门,也将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既利于医院发展,更利于百姓看病。

常州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副处长王力指出,医保基金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仅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任务。今天的启动仪式充分体现了医院党委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他要求医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督氛围,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综合监管的效能,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溧阳所有的医疗机构起到表率作用。

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姚国忠作为科主任代表,宣读了《加强行业自律,共保基金安全》倡议书,提倡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保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做好医保基金的“守门人”。

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力强调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关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我院在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创新政策宣教的基础上,配合国家、省市医保局医保监管各项工作,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不断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持续科学合理管理医保费用,全力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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