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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部门调研新增DRG付费单位

发布日期:2021-04-30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DRG付费改革省级试点城市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实现DRG付费方式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全覆盖,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力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近期市医保局、各辖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和第三方平安科技公司对今年新增的DRG付费单位中较为代表性的7家医院进行了实地调研。

本次调研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首先是医保部门介绍DRG付费的相关情况:1、上级部门对省级试点城市DRG付费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2、DRG付费方式的概念和结算流程,与原有医保结算方式的区别,3、第一批纳入DRG付费的16家试点医院正式上线运行的总体结付情况,4、年底前DRG付费工作的三个实施阶段;其次是医保部门现场了解医院使用的疾病诊断和手术编码版本、HIS系统的开发,解答医院对DRG付费后的疑虑。

医保部门指出,下一步将召开对全市所有二级定点机构的DRG付费动员大会,并组织DRG付费方式的相关培训,希望各定点机构积极学习DRG付费的相关理论知识,高度重视病案数据质量控制,加强医保办、医务科、病案科和信息科的分工协作,通过年底前的模拟运行及时发现和修正问题,保证2022年的正式运行上线。各调研医院表示将组织医院内部的培训学习,做好与平安公司的沟通对接,积极按省要求完成上线前的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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