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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s试点先行 扩面持续推进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世界性难题,涉及面广、矛盾问题多、攻坚难度大,更需要稳妥推进。试点先行是有序推进改革的正确姿势,通过试点先行探索改革的实现路径和实现形式,为面上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我市自2019年5月选择先从病种覆盖全、信息化基础好的1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试点启动DRGs付费改革,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的工作安排,以“一核两翼六系统”为建设目标,稳步推进DRGs付费改革,协同推进深化医改。目前,医保部门在制度设立、系统改造、结算流程、监管规则等多个维度,从管理到经办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DRG管理模式。

16家试点医院在病案管理、规范诊断、信息化改造、院内管理流程改造、优化绩效管理模式等方面初步建立了DRGs下的院内管理新模式,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DRGs实际付费。随着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完善我市DRGs付费体系,今年将根据国家和省局要求,发挥试点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再次扩面31家试点二级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形成面上整体推进的集聚效应,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提升改革成效。

附件

常州市DRGs付费第二批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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