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2-25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2022年2月,经开区医保分局按照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关于加强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年度综合考核管理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1]40号)要求,对经开区151家定点零售药店和59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021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流程为定点医药机构按时序在常州市定点单位网上办事系统上完成单位信息填报和自查申报,经开区医保分局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通过会议讨论确定定点单位年终考核最终结果并录入系统。
此次年度考核秉持客观公正,全市标准统一的原则,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年度综合考核的责任意识,增强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履行服务协议,推进服务行为规范,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