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04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生育负担,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上调至2470元,较上一年度增加2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