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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开展第二批零售药店分类遴选工作

发布日期:2022-08-15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随着双通道药品的政策落地,慢性病药品的使用日益增加,常州市医保中心于2021年12月完成了第一批零售药店遴选工作,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的日常购药,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经过近一年的平稳运行,为了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市医保中心自2022年8月8日起,开展第二批医保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的遴选工作。

根据《关于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1〕68号)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度考核结果,由医保定点药店切合自身实际,通过登录两定医药机构客户端,填报药店基础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时间截止为2022年8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完成第一阶段的网上申报和材料初审之后,市医保经办机构将组织各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再次核对药店提供的申报材料,根据平面图实地测量药店面积,核查药品数量,盘点库存,并填写现场评估表,将评估后的具体情况告知药店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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