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17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近期,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预付资金管理的通知》,对基本医疗保险预付资金的来源、用途、标准及使用条件和流程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基本医疗保险预付资金规范管理。
根据此文件规定,今年10月医保部门向定点医院预付医保基金预拨医保资金38440.78万元(其中42家定点医院预付结算资金37452万元、131家定点医院预付招采资金988.78万元),有效缓解定点医院资金压力,支持医院高质量发展,激励定点医院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