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06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案例1:2022年11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线索,对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阳湖店进行了实地稽核,发现该药店存在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品以超过国家谈判约定的支付标准的价格销售,涉及金额604.9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九款规定,武进医保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604.9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2:2022年11月2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线索,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武进医药商城进行了实地稽核,发现该药店存在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品以超过国家谈判约定的支付标准的价格销售,涉及金额573.9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九款规定,武进医保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73.92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3:2022年10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马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药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结算病种等比对或上传错误,涉及金额322元;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2694.81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套用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66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3082.81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082.81元,处违约金5016.81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4:2022年10月1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寨桥卫生院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29745.65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套用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1897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31642.6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1642.65元,处违约金13794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5:2022年10月1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 437.52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套用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485.4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922.92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922.92元,处违约金3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6:2022年10月20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卫生院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4702.59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套用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922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5624.59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5624.59元,处违约金6702.59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7:2022年10月2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鸣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45202.15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套用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59186.18元;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涉及金额5560.98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09949.31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09949.31元,处违约金3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8:2022年10月2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漕桥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套用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21912.48元;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涉及金额1640.8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23553.2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3553.28元,处违约金2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9:2022年11月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坂上卫生院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2925.84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98816.16元;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涉及金额3053.98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04795.98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04795.98元,处违约金22925.84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0:2022年11月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九洲金东方护理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套用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6032.6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6032.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6032.6元,处违约金12065.2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1:2022年10月3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5254.8元;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涉及金额1802.44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7057.2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7057.24元,处违约金14114.48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2:2022年11月3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区人民医院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67316.9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套用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88506.06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55822.9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55822.96元,处违约金3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3:2022年11月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卫生院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16207.31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7479元;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涉及金额3684.53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27370.84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27370.84元,处违约金3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4:2022年11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第三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423元;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涉及金额17304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772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三款规定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7727元,处违约金2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5:2022年11月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成章卫生院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1211.24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5431.8元;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涉及金额4722.46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1365.5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1365.5元,处违约金21211.24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6:2022年11月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西太湖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33276元;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涉及金额420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33696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33696元,处违约金2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7:2022年11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鼎武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52304.07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97183.5元;药品进销存数目不符,涉及金额2138.4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51625.97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三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51625.97元,处违约金3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
案例18:2022年11月11日,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在日常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常州华森康复医院存在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涉及金额16518.1元;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涉及金额98210.2元。等情况,总计违规费用114728.3元。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武进分局拒付上述违规费用114728.3元,处违约金30000元,责令立即整改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