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新北区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04-06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案例一: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超标准收费

2023年1月21日,在第三方监管检查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常州春江人民医院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诊疗项目费用记录不一致、不合理用药的情况。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第六十一条第3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7177.03元,并处违约金8220.03元。

案例二: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超标准收费

2023年1月21日,在第三方监管检查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常州新北薛家爱心护理院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诊疗项目费用记录不一致、不合理用药的情况。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第六十一条第3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34732.29元,并处违约金12000元。

案例三: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未按药品目录适应症限制范围用药、超标准收费

2023年1月21日,在第三方监管检查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常州元盛医疗门诊部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不合理检查、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诊疗项目费用记录不一致、不合理用药的情况。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第六十一条第3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17805.17元,并处违约金15238.4元。

案例四: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的情况

2023年2月9日,在常州市打击欺诈骗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兰翔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4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1671.18元,并处违约金1671.18元。

案例五: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的情况

2023年2月9日,在常州市打击欺诈骗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绿洲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4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3699.32元,并处违约金3699.32元。

案例六: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的情况

2023年2月9日,在常州市打击欺诈骗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和枫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4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618.67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七: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的情况

2023年2月9日,在常州市打击欺诈骗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玉龙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4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1077.91元,并处违约金1077.91元。

案例八: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的情况

2023年2月9日,在常州市打击欺诈骗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常州鼎武医院存在家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刷卡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4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91.56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九: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

2023年2月9日,在常州市国谈药双通道药品专项检查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奥园店存在超过国谈药售价标准销售相关药物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9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26.2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十: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

2023年2月9日,在常州市国谈药双通道药品专项检查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常州市贴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超过国谈药售价标准销售相关药物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9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107.53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十一: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超标准收费的情况

2023年2月9日,在常州市国谈药双通道药品专项检查中,新北医保分局发现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巢湖店存在超过国谈药售价标准销售相关药物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9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420.88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十二: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组套收费、违反支付政策、超标准收费

按照《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常州医保局局检查组于2022年10月25日-10月27日,对常州鼎武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组套收费、违反支付政策、超标准收费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3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465352.95元,并处违约金20000元。

案例十三: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2023年3月,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问题清单〉的通知》的要求,在常州市医保局组织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常州市新北区奔牛人民医院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3305元。

案例十四: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

2023年3月,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问题清单〉的通知》的要求,在常州市医保局组织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常州阳光康复医院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16320元。

案例十五: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

2023年3月,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问题清单〉的通知》的要求,在常州市医保局组织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528元。

案例十六: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套用标准收费

2023年3月,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问题清单〉的通知》的要求,在常州市医保局组织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常州鼎武医院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套用标准收费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35504.8元。

案例十七: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

2023年3月,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问题清单〉的通知》的要求,在常州市医保局组织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常州市新北区三井人民医院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332元。

案例十八: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

2023年3月,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问题清单〉的通知》的要求,在常州市医保局组织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医医院存在违反医学诊疗常规进行重复收费的情况,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拒付违规费用总计17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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