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06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1.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必立汀)共销售5盒,单价49.8元,限定价格为24.31元/盒,涉及违规费用127.45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III类药店补充条款》第十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以及国谈药价格规定,不得以超过国家谈判约定的支付标准销售。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九款。1.追回违规费用127.45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按1000元计算)1000元。3.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2.常州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戚区药店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诺欣妥)共销售63盒,单价50元,限定价格为44.52元/盒,涉及违规费用345.24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III类药店补充条款》第十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以及国谈药价格规定,不得以超过国家谈判约定的支付标准销售。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九款。1.追回违规费用345.24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按1000元计算)1000元。3.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3.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店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克立硼罗软膏(舒坦明)共销售2盒,分别按185元/盒、175元/盒销售,限定价格为158.8元/盒,涉及超价销售42.4元;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诺欣妥)共销售35盒,其中3盒按139元/盒销售、6盒按50元/盒销售,其余26盒按44.5元/盒销售,限定价格为44.52元/盒,涉及超价销售316.32元。涉及违规费用共计358.72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III类药店补充条款》第十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以及国谈药价格规定,不得以超过国家谈判约定的支付标准销售。 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九款。1.追回违规费用358.72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1倍计算违约金,(不足1000按1000元计算)1000元。3.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4.常州市柏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视频巡查发现售药、刷卡、取药服务未在视频监督范围内进行,涉及违规费用436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三十三条,乙方已安装远程视频监督系统的,应确保远程视频设备工作正常开展,正常售药、刷卡、取药服务须在视频监督范围内进行。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13款。1.追回违规费用436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2倍计算违约金,(不足2000按2000元计算)2000元。3.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5.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建设路店
经视频巡查发现售药、刷卡、取药服务未在视频监督范围内进行,涉及违规费用277.42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三十三条,乙方已安装远程视频监督系统的,应确保远程视频设备工作正常开展,正常售药、刷卡、取药服务须在视频监督范围内进行。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13款。1.追回违规费用277.42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2倍计算违约金,(不足2000按2000元计算)2000元。3.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6.常州市双蓉药房有限公司百药堂分店
经现场巡查发现,店堂营业区内摆放生活用品。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十一条,乙方药品陈列应实行分类管理,处方药、非处方药、非药品必须分柜、分区域摆放,生活用品应撤柜。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七条第8款。1.计违约金1000元。2.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7.常州市安顺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视频巡查发现售药、刷卡、取药服务未在视频监督范围内进行,涉及违规费用1020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三十三条,乙方已安装远程视频监督系统的,应确保远程视频设备工作正常开展,正常售药、刷卡、取药服务须在视频监督范围内进行。 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13款。1.追回违规费用1020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2倍计算违约金2040元。3.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8.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卫生院
药品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涉及违规费用44012.92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二十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及本地区的支付标准,为参保人提供合理、必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超出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根据《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违规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药品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常医保函(2022)12号)文件内容。1.追回违规费用44012.92元。2.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9.常州市武进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药品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涉及违规费用56352.06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二十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及本地区的支付标准,为参保人提供合理、必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超出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根据《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违规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药品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常医保函(2022)12号)文件内容。1.追回违规费用56352.06元。2.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10.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芙蓉卫生院
药品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涉及违规费用2241.14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二十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及本地区的支付标准,为参保人提供合理、必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超出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根据《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违规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药品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常医保函(2022)12号)文件内容。1.追回违规费用2241.14元。2.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11.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品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涉及违规费用16047.6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二十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及本地区的支付标准,为参保人提供合理、必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超出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根据《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违规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药品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常医保函(2022)12号)文件内容。1.追回违规费用16047.6元。2.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12.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卫生院
药品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涉及违规费用19237.53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版)》第二十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及本地区的支付标准,为参保人提供合理、必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超出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根据《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违规使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药品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常医保函(2022)12号)文件内容。1.追回违规费用19237.53元。2.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13. 江苏仁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横林店
经视频巡查发现,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涉及违规费用576元。
该单位前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三十四条,乙方确保向甲方传输的参保人购药、结算及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一致完整。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1版)》第四十八条第6款。1.追回违规费用576元。2.首次按追回费用的2倍计算违约金,(不足2000按2000元计算)2000元。3.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