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03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满足广大群众用药需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已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目前武进辖区内一共有245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此项业务。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发生的3000元以内普通门诊统筹合规费用,可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具体为: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80%。
以前去药店刷卡买药只能从医保个人账户划款,药店进入门诊统筹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药店购买范围内药品的费用可以通过统筹基金报销,此举能够减少群众购药个人支出,进一步缓解参保职工个人购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