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16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2023年常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023年6月6日起,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常州市12家二级医疗机构开展2023年度基金监督检查工作。
此项监督检查由市中心医保执法科牵头,由市医保中心和属地医保分局、分中心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医疗机构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常州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在检查方式上,将通过分析数据、抽取病案,对照清单、分析比对,现场核查、取证询问等方式多角度多纬度方式进行检查。在检查内容上,在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加强检查省、市医保部门列举的问题清单,重点对骨科、血液透析、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医学影像类、检验类、中医治疗及康复理疗类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在处理方式上,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属地,由属地综合运用行政、协议、司法等处理。
2023年市级二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将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并将上级专项整治内容贯穿其中。在着力提升基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的同时,不断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好基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