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23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近年来,市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于2021年正式启动DRG付费试点,2023年提前完成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初步完成从“数量”付费到“质量”付费的转变,真正实现“四个全覆盖”:医疗机构全覆盖(167家)、病种数全覆盖(98.05%)、入组结算率全覆盖(98.81%)、医保基金全覆盖(98.18%)。
我市实施DRG付费以来,促进了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遏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但DRG支付方式改革与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发展之间的平衡也是不容忽视的实际问题。近期,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我市重点专科病种DRG付费管理的通知》,支持我市医疗机构的重点临床学科发展,提高特色诊疗技术水平。按照体现全市医疗技术的先进性、有效性和可发展性,并兼顾不同类型医疗机构、不同临床诊疗类别需求的原则,首批遴选了34个省、市级重点专科病种给予DRG付费倾斜支持。通过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全市医疗技术水平,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下一步,市医保局会充分发挥DRG付费管理优势,持续推进以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调整精神病、康复等长期住院病例付费办法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实现提质增效、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