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03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案例1: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开区医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瑞年店存在以下问题:1.未凭处方销售中药,涉及违规费用1195.5元;2.超量售药,涉及违规费用566.6元;3.超品种售药,涉及违规费用252.82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3项、第4项的规定,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瑞年店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2014.92元,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2: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开区医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横山桥二店存在以下问题:1.未凭处方销售中药,涉及违规费用151.08元;2.药品比对错误,涉及违规费用99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1项、第4项的规定,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横山桥二店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250.08元,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3: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开区医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康扬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药品比对错误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47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康扬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478元,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4: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开区医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紫韵香庭店存在超量售药的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81.17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3项的规定,对常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紫韵香庭店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281.17元,处违约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