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2024年第三季度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0-08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案例一:2024年,根据举报,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隽新鼎武中医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涉及金额21712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天宁分局医保稽核监管重大事项审核讨论记录》及《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7)项和第二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常州隽新鼎武中医医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1712元,并处违约金24342.4元。

案例二: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劳动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253.9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劳动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53.9元。

案例三: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普润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3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常州市普润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8元。

案例四: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润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35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常州市润泰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5元。

案例五: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虹景路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24.4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虹景路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4.4元。

案例六: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九洲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48.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九洲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8.8元。

案例七: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翠竹一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36.6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翠竹一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6.6元。

案例八: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景秀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98.4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景秀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98.4元。

案例九: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凯旋城一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12.2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凯旋城一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2.2元。

案例十: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菱溪名居二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41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菱溪名居二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1元。

案例十一: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青山湾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40.04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青山湾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0.04元。

案例十二: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盛世名门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38.6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盛世名门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8.68元。

案例十三: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新中吴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38.6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新中吴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8.68元。

案例十四: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水晶城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28.9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常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水晶城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8.9元。

案例十五: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江苏仁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常州飞龙东路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30.43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江苏仁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常州飞龙东路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0.43元。

案例十六: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江苏仁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桃林店存在超药品限定范围用药的行为,涉及金额59.4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对江苏仁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常州桃林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59.4元。

案例十七: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丽华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和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98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4)项的规定,对常州丽华医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980元。

案例十八: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瑞鸿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12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4)项的规定,对常州瑞鸿医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20元。

案例十九: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常春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65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常春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65元。

案例二十: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195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95元。

案例二十一: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一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65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一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65元。

案例二十二: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锦绣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13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锦绣社区卫生服务站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30元。

案例二十三: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1326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326元。

案例二十四: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青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65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青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65元。

案例二十五: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北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32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北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20元。

案例二十六: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安信颐和康复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12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4)项的规定,对常州安信颐和康复医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20元。

案例二十七: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不合理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12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4)项的规定,对常州安信颐和康复医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20元。

案例二十八: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焦溪卫生院存在不合理检查和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43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4)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焦溪卫生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30元。

案例二十九: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不合理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60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4)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600元。

案例三十: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卫生院存在不合理检查和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50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4)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卫生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500元。

案例三十一: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康瑞世纪医院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195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康瑞世纪医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95元。

案例三十二: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234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34元。

案例三十三: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104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04元。

案例三十四: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221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21元。

案例三十五:2024年,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鹏杰内科诊所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和违反诊疗规范等行为,涉及金额1567.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七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四条第(2)项、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2)项和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5)、(10)项和第二款、第六十八第一款的规定,对常州鹏杰内科诊所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567.8元,并处违约金11058.88元。

案例三十六:2024年,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四季堂医疗门诊部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涉及金额11784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7)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四季堂医疗门诊部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1784元,并处违约金2356.8元。

案例三十七:2024年,医保天宁分中心监督检查发现,常州恒心远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采菱店存在超品种售药的行为,涉及金额203.6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对常州恒心远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采菱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03.68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三十八:2024年,医保天宁分中心监督检查发现,常州国泽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超品种售药的行为,涉及金额91.44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对常州国泽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91.44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三十九:2024年,医保天宁分中心监督检查发现,江苏万泽大药房有限公司朗诗店存在超品种售药的行为,涉及金额12.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对江苏万泽大药房有限公司朗诗店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2.8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

案例四十:2024年,医保天宁分中心监督检查发现,常州市春和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的行为,涉及金额1283.5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5)项的规定,对常州市春和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283.58元,并处违约金3000元。

案例四十一:2024年,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反诈线索,医保天宁分中心稽核发现,常州瑞鸿医院存在超限定性别开具检查的行为,涉及金额130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对常州瑞鸿医院作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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